您所在的位置是: 首页 » 安全学院 » 安全聊一聊 » 叉车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,幼童被叉车碾压
2016年11月2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,某工艺厂厂内,叉车司机谢某准备驾驶叉车叉一板(约1方)木板到邻厂某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。作业中,他先把阻挡烘炉门口的木板叉开,在准备进入烘炉叉板的时候,由于车的位置不适合,进行倒车调整。在倒车调整的过程中未看清周围的情况进行作业,导致把在车后附近玩耍的晏某(1岁5个月)撞倒。晏某当场昏迷,嘴、鼻出血。当时晏某的监护人王某在现场约8米远的地方。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事故现场
(一)事故设备
肇事叉车型号:CPC30HB-G6;整机编号:080722554;额定起重量3000Kg;制造日期:不详;该叉车是从某家庭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购买的二手叉车,没有任何出厂资料,该叉车没有经过法定检测机构的安全检测,也没有办理叉车的使用登记手续,事故中叉车未损坏。
事故调查组委托某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出事叉车的灯光电气、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等安全项目进行安全技术鉴定,检测发现该台叉车的灯光电气项目不合格和驻车制动功能失效,转向、制动系统(驻车制动功能除外)安全项目检测合格。
(二)事故原因分析
1.直接原因
(1)叉车司机谢某在驾驶叉车倒车过程中,违反叉车操作规程,没有及时发现车后的情况,以致撞倒在车后玩耍的晏某并导致其受伤死亡。
(2)晏某的监护人王某安全意识淡薄,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,把晏某带到生产作业区玩耍且监护不到位,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晏某进入叉车作业区,导致其被撞伤至亡。
2.间接原因
(1)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意识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,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,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对厂内相关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,在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并已申请停产的状况下,擅自恢复生产作业;未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,对小孩多次出现在生产作业区未能及时有效制止。
(2)事故单位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不到位,未建立叉车安全技术资料,未按规定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事故叉车进行检测,未按规定办理叉车使用登记。
(3)叉车司机谢某叉车使用安全意识淡薄,驾驶未经检验检测合格和办理使用登记且存在灯光电气、驻车制动功能缺陷的叉车进行作业,并使用至事故发生。
三、事故警示
(一)叉车作业人员 肇事叉车司机,同时也是叉车安全管理员,应认真履行叉车日常安全管理责任,加强对叉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,及时报告和督促企业负责人办理叉车检验检测和使用登记;在操作叉车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,看清周围环境才能作业。
(二)叉车使用单位 事故单位应严格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;应依法办理叉车定期检验、领取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前提下合法使用;加强对厂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;加强作业现场无关人员的约束和管理。
(三)叉车作业现场其他人员 事故发生时死者的监护人,同时是该厂门卫,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,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叉车作业现场,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给叉车后方装上“眼睛”,叉车的作业区域由于人员较杂、障碍物较多、路面较狭窄等原因,视线盲区严重。 如果我们有双会思考的“眼睛”,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叉车周边情况,就不用担心碰撞了。
AI影像叉车防撞预警系统,就能帮助司机精准识别行人,摄像头识别到画面会实时显示在屏幕上,司机可实时查看。一旦有障碍物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,司机通过屏幕即可得到动态防撞预警,当行人离叉车的距离非常近,比如1米的时候,叉车防撞系统会自动限速,直至停车。
AI影像叉车防撞系统
同时还能实时检测司机的不安全行为,在事故发生前提出预警,提升工业车辆的驾驶安全。
AI影像叉车防撞预警系统就是这样会思考的“眼睛”,专为工业车辆设计,能够实时侦测工作区域的危险状态并提示报警。AI 精准识别不误报漏报,提高驾驶安全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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